“四千年美女” 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,从 2024 年 6 月延续至 2025 年末,双方围绕 “合约是否到期”“补充协议是否伪造”“收入分配是否合理” 三大核心争议你来我往,这场娱乐圈顶流与头部经纪公司的对决,早已超越单纯的商业纠纷,成为检验演艺经纪行业法律边界的典型案例。在双方晒出的亿元收入、笔迹鉴定、聊天记录等证据背后,是法律框架下对合约效力、举证责任与艺人权益的深层博弈。

纠纷的核心焦点,集中在 2018 年那份 “迷雾重重” 的补充协议。丝芭传媒主张,2013 年签订的《专属艺人合约》明确约定,若艺人合约结束时未满 30 周岁,合约自动顺延至 30 周岁,且影视独家代理权长达 20 年,2018 年的补充协议仅扩大代理范围,合约期限本就延续至 2033 年。而鞠婧祎方则坚称,原合约应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(年满 30 周岁)自然终止,所谓补充协议系丝芭传媒伪造,自己从未签署,且已通过笔迹鉴定佐证这一主张。司法层面的两次鉴定结果更添悬念: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两度给出 “无法判断签名为鞠婧祎本人所写” 的结论,而丝芭传媒单方委托的鉴定却称签名真实有效,这种矛盾让案件走向充满变数。根据 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 的法律原则,丝芭传媒需承担补充协议成立的举证责任,若无法提供法院采信的完整证据链,其 “2033 年合约到期” 的主张将难以成立。
收入分配的争议,则暴露了经纪合约中常见的利益分配模糊地带。丝芭传媒晒出重磅数据:截至 2024 年 5 月,已向鞠婧祎结算税前收入 1.39 亿元,包括每月 25 万元固定工资、外滩 155 平方米江景公寓、奔驰房车使用权,以及 1.6 亿元的《芸汐传》定制投资。但鞠婧祎方迅速反驳,称 1.39 亿元实为工作室运营总成本,个人分成仅占 15%-20%,远低于行业 30%-50% 的标准,且所谓报销款需从工资中扣除,实际收入与宣传数据严重不符。前 SNH48 成员曾艳芬的声援更印证了行业潜规则 —— 百万片酬税后仅得 9 万,总选奖金被拖欠成为常态。这种 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 的争议,本质是经纪合约中收入核算、成本分摊条款约定不明导致的后遗症,也凸显了艺人在签约时谈判能力不足的被动处境。

法律界的分歧与司法实践的先例,为案件走向提供了参考。中国政法大学刘春田教授指出,演艺经纪合约期限一般不应超过 5 年,丝芭传媒长达 20 年的影视代理权已超出合理范围,即便补充协议真实,也可能因 “显失公平” 被认定部分无效。近年来类似案例也给出启示:2023 年某顶流偶像的 10 年合约被法院裁定后 5 年无效,核心依据便是合约期限过长、权利义务失衡。从当前证据来看,鞠婧祎方提交的 2024 年 6 月与丝芭传媒实控人的续约洽谈记录,间接佐证了 “无有效补充协议” 的主张,若法院采信这一证据,将对丝芭传媒的诉求形成重大打击。此外,丝芭传媒被指控的 “双重合同隐瞒收入”“伪造签名” 等行为,若查证属实,将构成根本违约,鞠婧祎方解除合约的诉求将具备充分法律依据。

这场法律博弈的最终结果,不仅关乎双方的经济利益,更将影响整个演艺行业的合约规范。丝芭传媒十年间已有 20 余名艺人提起解约诉讼,其 “8+N” 的超长合约模式与苛刻分成条款早已饱受诟病。无论笔迹鉴定最终结果如何,这场纠纷都已提醒艺人:签约时需警惕模糊条款与不平等约定,强化法律意识;经纪公司也应认识到,长期绑定不能依赖 “霸王条款”,唯有建立公平透明的利益共享机制,才能实现艺人与公司的共赢。
当舆论的喧嚣褪去,法律终将给出公正裁决。但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纠纷已敲响警钟:演艺经纪行业需要更清晰的法律边界、更公平的合约范本,让艺人与公司的合作建立在平等自愿、权责对等的基础上,而非依靠合约陷阱锁定利益。唯有如此,才能减少 “撕破脸” 的解约纠纷,让行业发展回归良性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