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正常情况之下的青年人们结婚,双方父母,应该在合理的范畴之内,共同帮助即可。什么叫合理的范畴呢?这是需要双方父母和孩子们共同来交流完成的。这个交流当中,起到决定作用的,则是青年们。比如说,青年们自立自强,自己的婚姻,不需要双方父母出资帮助。那这个合理的范畴便是,双方父母,零出资。我们那一代人,都是这种自强自立的模式,我相信,接下来,会有更多的青年们如此。

如果青年们觉得,让父母们适当帮助一些,自己也抹得开面儿,那就可以各找各妈,各自去谈。男孩子去找自己爹妈,问帮扶多少。女孩子也去找自己爹妈,问帮扶多少。而且,这个帮扶数字,必须建立在帮扶的基础上。帮,是值得点赞的。不帮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儿女们成年之后,父母们没有义务给他们钱和房子了。
当下,最为丢人的一件事情便是,女孩子的父母伸手向男孩子的父母要彩礼。要去了之后,又有两种说辞。第一种说辞,是自己养闺女这么大,不容易,花了很多钱,所以,这彩礼钱,就他们自己留着了。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买卖关系了。这种女性的买卖关系,在广大的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,还大面积存在。

第二种说辞则是,这钱,都是给小两口的。这是非常无耻的一套说辞。青年男女婚姻关系当中,双方父母的赠与,需要各找各妈。男方父母,出资赠与自己儿子。女方父母,想要搞赠与,可以自己出资,没必要先找人家男方父母要。其实,有独立人格的人,是不会搞这套说辞的,自己都觉得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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